袁晓丽律师亲办案例
交通事故人伤案
来源:袁晓丽律师
发布时间:2013-10-10
浏览量:994

    201212712时,李某骑自行车沿体育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槐安路口时,与王某驾驶的帕萨特相撞,致李某受伤入院,医院诊断为:左锁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花费医疗费用21432元。此事故经裕华交警大队认定,帕萨特司机王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

    李某出院后多次找王某和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无果,无奈委托袁律师在2013129日向裕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335日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其伤情进行评残,后李某被评为十级伤残。

    袁律师经过仔细查看案卷材料,多方面组织证据,最终李某得到赔偿款80545元,李某对判决结果十分满意,非常感谢为其提供的法律帮助。


以上内容由袁晓丽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袁晓丽律师咨询。
袁晓丽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445好评数9
石家庄裕华区汇通路39号汇通天下19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袁晓丽
  • 执业律所:
    河北千山恒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1*********79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河北-石家庄
  • 地  址:
    石家庄裕华区汇通路39号汇通天下1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