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拒不赔付,受害人无奈诉至法院
来源:袁晓丽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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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4日,张某驾驶一辆帕萨特轿车沿南石环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红旗街时与王某骑的自行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被送往和某医院接受治疗,医院诊断为,左胫腓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花费医疗费用31276.39元,王某家人多次与车主张某联系医疗费用赔偿事宜,称只要把医疗费用赔偿了就行,其他的就认倒霉不要了,但张某均以没有钱为由拒绝支付,并称车辆有全险,可以起诉到法院,无奈王某委托本律师诉至桥西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委托鉴定,王某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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