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重型半挂车与夏利小轿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小车司机王某受伤,乘车人员李某受伤,经交警队认定:大货车司机张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小轿车司机王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乘车人李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李某被送往石家庄某医院,被诊断为右髋关节脱位伴右股骨头骨折;右下肺挫伤,双颌、筛、蝶窦及左上颌窦积液;左眼钝挫伤,结膜下血肿;颜面、胸、腹多发皮肤软组织挫伤,在该院住院36天,花费医药费25262.63元,袁律师接受李某全权委托,担任其代理人,为其主张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一系列费用171551元,法院判决赔付李某152000元。
此案袁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最大限度的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